根据有关文件规定
市工信局现组织开展
厦门市2025年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
(第一批)第一年绩效评价工作
本批次共有217家企业参与评价
最高奖励15万元!
具体要求如下
评价对象
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厦门市2025年重点支持优质中小企业(第一批)名单的通知》(厦工信企业〔2025〕75号),我市2025年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第一批)参与本次绩效评价(名单详见附件1)。
评价内容及等级
(一)评价内容
根据厦工信规〔2024〕3号文,评价内容主要依据优质梯度培育平台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对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进行资格复验,复验通过的,参与绩效评价;复验未通过的,取消相关资质,且不得参与绩效评价。评价指标如下:
1.2024年营业收入及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1)2024年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
(2)2024年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
注: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2.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
3.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70%;
4.拥有2项(含)以上有效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注: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5.2024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6.研发机构创建情况。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二)评价等级
以上6项指标都达到的,获A等级;达到5项指标的,获B等级;达到4项指标的,获C等级;未达到4项指标的,获D等级。
评价程序
参与评价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绩效评价数据汇总表(附件2)
(二)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为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Ⅰ类知识产权清单(需包含专利类型、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当前专利权人、法律状态)及证书扫描页。
(四)如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或获得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荣誉的,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获得省级科技奖励证明材料(如有,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一、二、三等奖,应包含排名情况)。
奖励标准
A等级、B等级、C等级第一年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9万元,D等级的不予安排资金支持。
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责任处室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小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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