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文件精神,结合磴口县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原则及招聘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名额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就近”的原则,面向磴口县公开招聘城镇就业困难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是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即在磴口县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以上共同生活成员,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性满35周岁、男性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招聘条件
1.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分配;
3.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未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无有效认定信息。
2.已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在其他用人单位正常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省外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
3.财政供养人员,或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在各类市场主体中担任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职务的人员,包含监事、董事、理事、投资人、法人、财务负责人、主要联系人、股东等,或参与企业分红的其他情形。
4.持有并挂靠或实际使用道路运输证,执业医师证等同类专业执业资质的。
5.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就业扶持补贴,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与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援助政策期满的。
6.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记录,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被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证明文件,存在骗补、冒领就业补助资金等不良记录的。
8.身体条件无法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或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9.和公益性岗位政策相互冲突的其他事项。
三、岗位待遇
(一)补贴标准
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按照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每天工作4小时,岗位补贴按照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二)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起至2026年4月16日,截止日期为4月16日18:00。
2.报名地点:磴口县就业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5楼505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人员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478-4217501)。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人员初审合格后将纳入公益性岗位人员储备库,统一组织面试及人员考察相关工作,确定拟聘用人员。凡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磴口县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公益性岗位人员一经录用,岗位不予调换;协议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解除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三)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负责对所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与考核,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定岗位职责,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每月向就业服务中心报送在岗履职情况,补贴发放情况,严禁空岗、替岗等违规现象发生。
公益性岗位人员合同期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报送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六、其他事项
1.招聘相关信息在磴口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者要及时关注。
2.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通畅,对无法联系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附件:磴口县2026年4月份公益性岗位招聘职位表
磴口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