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镇沅县总工会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 保洁员1名,从事县总工会办公区域保洁工作,协助会议服务等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人员类型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零就业家庭人员; 7.被征地农民(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 (二)岗位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初中以上学历,18周岁至53周岁的失业人员,女性优先。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服从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6.名下注册有营业执照的; 7.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以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的。
四、工资待遇 (一) 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薪资每月1870元,不低于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二) 用人单位不安排食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至4月28日,每天08:00—11:30;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镇沅县总工会办公室(商云路8号),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祝,0879-5811317,13618795356; 3.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现场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就业创业证或失业证; (2)二代身份证; (3)户口簿; (4)毕业证; (5)残疾人需要提供残疾证; (6)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提交低保证明原件及近6个月低保补贴发放银行流水记录。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镇沅县总工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2.资格复审。初审通过人员,由镇沅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选取。 (三)面试 由镇沅县总工会组织实施,面试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镇沅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36个月,期满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总工会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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