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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蒙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金寨人才网 时间:2026-04-09 作者:金寨人才网 浏览量:

蒙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关于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有效解决我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保基本”作用,结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与相关管理规定,提高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遵循“按需设岗、以岗定人、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工作需求,现蒙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红河州蒙自市户籍或蒙自市居住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蒙自市城镇登记失业有效的人员。

3.专业不限、男女不限、学历中专及以上。有驾驶证且C1以上,驾龄3年以上并有实际驾车经验。

4.持有《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进行过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已做就业困难认证且有效的,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即可)

(1)“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的;

(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的;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的;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法行为记录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城镇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满两次或安置期满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同等条件下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现(退)役军人家属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

蒙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辅助岗

(二)薪酬待遇

1、录用工资待遇按蒙自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计算,为每月应发工资2350元(含缴纳保险个人部分),后期根据工作考核会有所提高。

2、纳入工会会员管理,并享受同等待遇。

3、按照同等待遇,享受正常出差补助。

(三)工作内容

蒙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辅助业务

(四)工作要求

1、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重大疾病;

2、能够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3、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写作、组织协调能力,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善于沟通,工作责任心强,团队意识强。

(五)工作地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六)拟上岗日期

2026年5月初。


四、招聘(报名)时间

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3日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简历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彩色扫描电子版;

3、本人毕业证原件彩色扫描电子版;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电子版1张;

5、本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扫描电子版。

(注:报名所需材料请按以上要求提供,注意本人联系方式是否提供完整,报名材料不规范一律不予考虑。)

(二)报名方式

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下载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并附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或图片),报名人员将《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以及报名所需材料提交至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409办公室,地点:蒙自市霁虹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三)联系方式

梁老师 0873—3645771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2026年4月8日


来源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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