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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2026年公开比选调动教研员公告

来源:金寨人才网 时间:2026-04-08 作者:金寨人才网 浏览量:

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研员队伍,经盟人社局同意,决定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为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比选调动教研员5名。有关事宜如下:

  一、比选岗位及人数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此次竞争性比选岗位为中学数学、中学化学、中学地理、中学生物、小学体育教研员,每个岗位各1人,共5人。(详见附件1)。

  二、比选条件

  (一)政治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新时代好干部“四个特别”重要要求。

  (二)基本资格条件

  1.盟内外在编在岗教师(教研员)。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比选岗位相匹配,持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4月13日(不含)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社会化评审)且专业对口,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81年4月13日(不含)以后出生。

  4.具有6年及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含)。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证书。

  6.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

  (三)岗位条件

  1.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教研能力和课堂指导能力。

  2.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课程标准、教材及教学方法,具有教育政策研究、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能力,能独立撰写教学分析报告;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愿意长期从事教师发展相关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人员。

  6.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公开比选调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比选调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未征得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比选程序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8:30至4月17日17:30。

  2.线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1)《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比选调动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教育主管部门、本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原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

  (4)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

  3.报名路径:xamjys@126.com

  4.相关要求: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所在单位全称”。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者,不予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多报无效。请仔细阅读比选公告,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签订《报考人员承诺书》(见附件3)。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比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截止后,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比选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比选调动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线上初审,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包括两部分,一是通过观课评课,考查课堂教学评价能力和学科课堂指导能力;二是采取现场改课的方式,对评课内容进行改进说课,考查学科教学理念和个人学科素养。

  3.面试采取现场评分和现场打分的办法进行,考官和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本人考试成绩。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相关资料按要求存档保存。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去掉面试总分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赋分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即为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且按照每个岗位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四)体检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比选人员自行承担。拟比选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资格。

  3.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信息等方式进行。

  (五)公示、岗位考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比选人员名单,报盟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比选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不符合比选要求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

  2.岗位考察及办理手续。公开比选人员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比选调入单位对拟比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满合格的,根据比选岗位和工作需要分配岗位,报盟人社局审批备案,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比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比选人员在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或职级。

  在体检考察、公示、岗位考察期阶段出现缺额,且本岗位有满足递补人选的,依次递补一次。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比选调动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比选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二)对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贯穿于比选调动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比选调动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比选调动资格。

  (三)比选调动过程中,有关通知等事项在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兴安盟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比选调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0482-8370299

  监督举报电话:0482-8268655(兴安盟教育局机关纪委);

  0482-8268628(兴安盟教育局人事科)。

  (四)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兴安盟教育局。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比选调动岗位需求表

   2.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比选调动教研员报名表

   3.报考人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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