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辅导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10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博士学位优先考虑);非985、211工程院校本硕学历阶段需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4.综合素质良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才兼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能力;
5.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工作,有学生干部经历,有支教、入伍、兼职辅导员经历且表现优秀,能够即刻到岗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必须包含电子照片、政治面貌、最高学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于2026年3月31日前发至xue@sit.edu.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辅导员”;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笔试
经简历初筛入围的应聘人员,学校将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通知笔试(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信息)。参加人员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初试
按照笔试成绩确定初试人选,由学校组织开展初试,并进行心理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查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等。详细安排将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通知。
5.面试
学校根据初试考查情况,确定面试人选,统一组织面试。
6.顶岗实习
综合笔试、初试、面试并参考心理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情况,择优确定顶岗实习名单。学校组织进行为期2周的顶岗实习。
7.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 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学校提交医院体检证明。
8.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顶岗实习结果,综合笔试、面试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
邮 编:201418
电 话:021-60873259
联系人:洪老师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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