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5年12月份公益性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经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二、岗位招聘原则和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求职者根据自身条件进行报名,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择优确定拟招用人员后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详见《上思县公益性岗位2025年12月份招聘信息汇总表》(附件1)。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上思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登记表》(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上思县人民政府网下载)一式二份;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以及相关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困难证明材料及其他: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城市低保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失地人员,提供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的文件证明;搬迁到城镇的易地搬迁群众,提供乡镇政府证明;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
(4)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二张。
(三)审核及体检
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择优录用,并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四)聘用及培训
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对入选人员按岗位所需分配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因考核、体检不过关、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测试排名次序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正式上岗前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间不可以注册市场工商主体身份(含法人代表,管理员,股东等)
三、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单位,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相关补贴规定如下:
(一)岗位补贴。每人1870元/月直接补贴给到个人。(具体工资、福利等由用人单位确定)。
(二)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用人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享受补贴年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公告以及后续相关工作的公示等将在上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我局不再另行通知。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我局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附件:1.上思县城镇公益性岗位2025年12月份招聘信息汇总表
2.上思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登记表
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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