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永兴乡人民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处突、社会服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适当降低); (三)身体素质强(须通过体能测试,从事过相关工作、退伍军人、有驾驶技能者优先); (四)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能够服从永兴乡人民政府工作安排,能够接受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六)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保密意识、事业心、责任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指挥; (七)本次招聘岗位需从事部分体能工作,要求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和违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的记录,本人无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无赌博嗜好,无吸毒史,无不良征信记录,无网上借贷、不沉迷网络赌博、网络游戏等不良行为。 三、工作职责 (一)主要从事安全生产检查、森林草原防火巡查、火情处置、防灾减灾、执勤训练、应急处突等; (二)参加体能训练和专业知识培训; (三)服从永兴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事务。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地点 华坪县永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李岱颖 18288881277; 王振宇 13988878049。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开始报名至招聘到合适人选。 每天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五、招聘监督 由永兴乡纪委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严禁招聘中存在不廉不公、接受吃请等行为。 六、薪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面议。 (二)单位提供工作期间的住宿条件。
七、考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永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科目为3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三)应聘人员注意事项 招聘期间请全程保持电话畅通,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 (四)政治审查 拟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由拟聘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政审证明,政治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五)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永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组织,体检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 2.拟聘人员出现未按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情况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招聘录用结果由永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用工形式 经过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后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与永兴乡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由永兴乡人民政府统一管理调配。 九、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烈士子女证、消防员证、驾驶证等)原件及本人2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现场填写。除原件外,应聘人员需提前准备下列复印件: 1.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1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十、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解释。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人员聘用后,由永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调配到工作岗位。
拟稿:永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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