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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市发展集团招聘公告: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违纪违法者不得录用,长期招聘进行中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12-24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校就读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定向培养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资格复审、确定初步人选、组织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渠道:西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惜才直聘、BOSS直聘平台等公开渠道。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长期招聘。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网站自行下载《西安城市发展资源信息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附身份证(正反)、学信网学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打包压缩,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xacsfzzyxx@163.com。

本次招聘报名仅接受电子邮件形式,其他任何形式和渠道报名均视为无效;公司招聘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进行筛选,确定初试名单。

(三)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将安排专员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和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面试及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进行笔试/面试(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并对参加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进行查验复审,若发现造假、虚报等行为,取消本次资格。

(五)确定初步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初步人选。

(六)组织考察

对初步确定人选,人力资源部将组织进行电话背景调查或至原单位实地考察。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拟聘用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体检合格报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相关规定,提供社会化薪酬并享受规定福利待遇。

五、人才储备

对于本次招聘通过资格审查未被聘用的人员,将纳入人才储备库。今后将根据用人需求,向人才储备库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送招聘信息,择优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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