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485538018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职场攻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绩效评估工作意见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08-12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8月19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评估工作,加快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步伐,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各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绩效评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的宏伟目标,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估机制和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绩效评估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激励作用,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绩效评估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量化考核的原则。

绩效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

二、政府绩效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一)绩效评估方法

绩效评估工作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实地调查3种方法。

1.指标考核。应用多变量综合评价方法,对评估指标实施量化考核。对于经济发展指标,既考核指标总量的完成情况,又考核指标的增长速度,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基期实际完成数相比较计算得分,由基础分、增长分和增量分加总确定指标综合得分,最低分为零分。增长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增长率/报告期最高增长率)×基础分,其中最高增长率指各组单项指标增长率中的最高值。增量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完成数一基期完成数)/报告期增量最高值〕×基础分,其中增量最高值指单项指标各组增量的最高值;对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政府自身建设指标,根据数量特征,分别采取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报告期计划数相比较计算得分、按照报告期实际情况给予加分或减分的办法进行评分。

2.公众评议。引入专家、服务对象和相关社会组织等评估主体,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网上评议等方式,设置公众对被评估单位的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认可程度、服务对象对被评估对象履行职责的满意程度等评估内容,从多角度多层面对政府工作进行评价。

3.实地调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采取专项检查、抽样检查、暗访、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实。

(二)绩效评估程序

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实施细则。结合省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实施细则,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责任部门,组织各责任部门对指标进行分解,制定绩效评估工作实施办法,主要包括指标考核的具体内容及数量评价规则、公众评议的内容及操作办法以及实地调查的具体计划等,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本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草案,报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开展日常评估。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评估标准对绩效评估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按月将完成情况上报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综合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施细则开展公众评议和组织实地调查工作,按月下发完成情况通报,并适时在主要媒体进行宣传。

鞍山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_绩效评估_市政府绩效评估方法

第三阶段,开展年终评估。对于指标考核部分,由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成立指标评估小组,根据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工作指标年度实绩,参照其提交的年度绩效报告,对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复核,综合计分,并按照得分结果排列顺序,提交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对于公众评议和实地调查部分,由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省、市有关要求,形成评估意见。市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实地调查3部分汇总,结合省政府表彰通报,形成对各县(市)区政府、各责任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初步评估意见,报市政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最后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评估结果和名次。

第四阶段,反馈评估结果。将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于次年一季度内予以公布,并将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由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给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政府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

按照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

(一)把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表彰的依据。对当年被省政府授予单项优胜奖或综合得分在全省排位前三名的;在我市各组中主要指标单项优胜和绩效评估综合评价前三名的;申报为全省做出特殊贡献被省加分的;在指标考核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单位,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作为评选十佳机关、突出贡献机关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把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依据。将年度绩效评估结果报告市委,作为市委组织部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把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行政问责的依据。对评估中发现的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重点工作因主观原因未能完成、违规决策、行政不作为等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十佳机关参评资格和本年度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表彰资格。

(四)把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和安排财政预算的依据。市政府在编制和安排财政预算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优化资源配置,确保资源合理利用。

四、政府绩效评估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市政府有关部门为绩效评估责任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事局局长兼任。

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审定政府绩效评估实施细则;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标完成情况;审定年终综合评价结果;提请市政府审定绩效评估工作表彰方案。

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起草年度政府绩效评估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实地调查、专项检查、抽样检查等方式,核实和调度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标完成情况;组织服务对象、专家和相关社会团体对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进行评议,汇总年终评估结果,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提出表彰方案等。同时负责汇总上报“为全省做出特殊贡献”项目,做好与省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工作。

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对省下达的指标进行分解,提出年度指标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开展经常性的调度和检查,按月将承担指标完成情况上报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终对本部门负责的被评估对象相关指标进行汇总评价,并向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在省规定时限内,向省考核部门上报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经常与省考核部门沟通协调,掌握我市有关指标在全省动态位次。

五、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要求

(一)绩效评估责任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中,要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评估工作,客观公正评价被评估单位,不得编造、篡改评估结果。

(二)被评估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到实事求是、主动配合,积极支持评估责任部门的工作,不得虚报、谎报、瞒报评估数据(资料)。

(三)对于评估责任单位的渎职、失职和被评估单位的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8月12日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热线
13485538018
24小时服务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09-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安徽叁肆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12049413号-3

地址: EMAIL:qlwl@foxmail.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