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01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职位:
密云区教委所属学校具体招聘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非北京市常住户口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条件。
2.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报考2025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3年和2024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其中,非北京市常住户口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条件。
3.2024年7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应届毕业生进行报考。其中,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需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及北京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相关要求。
(二)京籍社会人员
取得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社会人员,符合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自愿长期在密云区从教,服从密云区教委调剂。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考生须持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与之对应的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实施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其相关证明,且要在2028年6月30日前要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五)考生须以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情见附件)。其中,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目录。岗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境外留学生所学专业在以上专业(学科)目录中无对应的专业(学科)的,在报名时需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审核时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确定。
(六)年龄要求。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年龄要求:北京户籍毕业生须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5日以后出生);非北京户籍的硕士研究生学历须为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须为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 1日以后出生)。
京籍社会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5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6月5日9:00至6月11日17:00工作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录”,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第二批公开招聘”进行报名。
五、公告原文: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02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专任教师中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岗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近五年完成以下业绩:
(1)作为第一负责人完成市级及以上科研或教育课题1项及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期刊发表专业论文3篇及以上且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0以上;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0篇及以上;或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或为由相关部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团队主要成员(贡献度前三);或能够进行与行业紧密结合的横向课题研究,到账经费不少于100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教学改革及建设成果(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贡献度前三,其他教学改革及建设成果:贡献度前二);或相当学术成就。
2.能够组建或率领至少一个学科团队,作为学科团队的主要负责人,推进学科发展、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
(二)学术骨干
1.近五年完成以下业绩:
(1)作为前三名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育课题,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或市级重大专业项目。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 期刊发表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累计影响因子达到5以上;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5篇及以上;或能够进行与行业紧密结合的横向课题研究,到账经费不少于 50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教学改革及建设成果(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贡献度前五,其他教学改革及建设成果:贡献度前三);或相当学术成就。
2.为由相关部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贡献度前五)。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二)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且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且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2023年6月至报名截止之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报名截止之日)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
2.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报名截止之日)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或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人事干部档案规范、履历清楚、材料齐备;
3.博士后出站人员(2025年出站)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2025年6月底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完成出站手续,且明确为脱产博士后,与其他单位无人事关系,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4.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45岁及以下”指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或国外院校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国外院校考生提供翻译过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学校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应聘;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为: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11日。
2.具体报名步骤如下:下载填写《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xyrsc@wjw.beijing.gov.cn应聘报名。要求将邮件及附件的标题命名为“岗位序号+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四、公告原文: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03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2家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招聘20名工作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设置2个岗位,计划招聘5人;荣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14个岗位,计划招聘15人,以上全部为专业技术岗。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应届毕业生
1.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本科年龄限26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限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
3.非京生源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符合其他非京生源引进条件。
(四)社会人员
1.指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2.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招聘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年龄要求:“26周岁及以下”指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0周岁及以下”指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4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4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2.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聘用后即构成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6月4日上午9:30至2025年6月16日下午12:30,登录智汇亦城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zhaopin.etowntalent.com/portal),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公告原文: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0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2025年第四批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请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
1.遵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祖国的医学事业,具有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的精神;认同并愿意融入我院的组织文化;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人才项目或主持我院重点科研建设项目、人才项目的能力,或者开辟新学科或实施新技术的能力,能够带动和促进我院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将学科临床、教学、科研能力提升至国内领先水平;
3.应聘者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等有关规定。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人员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人员;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医师和护理岗位需要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4.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以上(雅思英语6分以上、托福英语80分以上);
5.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成绩优秀,无补考记录,需在2025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接收。其中,非京毕业生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引进条件;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岗位(序号1-24)报名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12日。其余岗位(序号25-39)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22日。
(二)报名方法:申请人网上注册填报简历,报名网址:医院官网。(https://www.bjxkyy.cn/Hospitals/Jobs/List)
四、公告原文: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2025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公告

Copyright C 2009-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安徽叁肆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12049413号-3
地址: EMAIL:qlwl@foxmail.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