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伊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综合管理等一线工作力量,保障全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暂行规定》等法规,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开展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计划选调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人员8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4名。
(一)医疗护理岗(10名)
须具备以下资格证书之一: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主管护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在医疗、保健机构执业满5年)、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二)专业服务岗(6名)
须具备以下资格证书之一:康复治疗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公共营养师/注册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安全管理类(2名)
安全管理员2名。
(四)综合行政岗(9名)
1.办公室综合岗6名;
2.财务岗3名,需具备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五)后勤保障类(5名)
1.后勤管理岗4名;
2.综合运维岗1名,须持有低压电工操作证/水暖工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范围
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已完成事业编制登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报考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视为1次合格)。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5年以上专业岗位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 尚在试用期的。
9.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关于回避的规定,与市民政局干部存在回避关系的。
10.按政策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报名程序
1.考生自行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伊春发布、伊春民政发布公众号下载《报名人员登记表》(附件1)、《考生报考信息一览表》(附件2),并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凡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
1.《报名人员登记表》(附件1)三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近期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要以身份证号作为文件名);
6.事业单位落编通知单;
7.《考生报考信息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1:30,13:30—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伊春市民政局406(伊春市伊美区为民路8号)。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2026年5月6日至5月8日到市民政局406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2.每个岗位要求达到岗位数1:3的比例方能开考。低于该比例的,需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面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择优选调职位,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笔试面试开考比例,或者核减、合并直至取消该职位。笔试后将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考察阶段。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为5月1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并对拟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材料:
(1)干部档案审核认定表及《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近三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事业单位落编通知单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编制部门出具机构编制平台人员信息一览表复印件;
(5)所在单位提供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附件3)。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者可以参加面试,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和信息查询
笔试和面试成绩等选调相关工作事宜统一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伊春发布、伊春民政发布公众号对外公布,并点对点向考生电话告知。
八、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公开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人选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为2:1。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结合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结果、奖励表彰、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情况与选调职位的关联度和匹配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察。并由同级纪委监委部门出具考察对象廉政情况意见。考察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开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按笔试、面试总成绩顺次递补。
(二)体检
1.按每个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
2.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愿放弃。
九、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伊春市民政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发布拟选调人选公告。公告无异议后确定正式选调人员名单,选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为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正式选调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并签订连续工作五年的服务协议。
联系电话:0458-3776733
伊春市民政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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