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村(社区)工作力量,优化村(社区)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工作需要的基层干部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位一:到村工作大学生2名;
岗位二:城市社区工作者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村(社区)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岗位一要求本人或父母、配偶户籍在鹰潭高新区的;岗位二要求本人具有鹰潭市主城区(高新区、月湖区、信江新区)户籍或本人、配偶、父母任意一方已在鹰潭市主城区(高新区、月湖区、信江新区)购房居住的居民;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有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或村(社区)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长期不发挥党员作用、不履行党员义务,或者在近3年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11.近3年被责令辞职或开除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4日—4月17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设在高新区管委会109办公室。联系人:张小云,联系电话:0701-6319851。
2.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非本区户籍、父母是本区户籍的,须提供父母户口簿;本人非本区户籍、配偶是本区户籍的,须提供配偶户口簿及本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报考岗位报名表一式2份。
3.资格审查
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及相关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比例,则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招聘名额。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计100分。测试内容包含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农村(社区)党建及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基本知识、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基本知识,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国内时事政治,省情、鹰潭市情、高新区情等。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1分,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盖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二的人员,如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2分、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3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分项目分数计入笔试成绩。
2.面试。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线确定,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和公示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分别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人员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内容,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同时征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高新区纪检、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属中共党员的,需出具所在党组织意见。
根据考察情况,分别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公示对象,并对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做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七、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及体检情况,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街道党工委结合聘用人员专业特长以及各村(社区)工作需求等因素,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分配,如报考人员本人或父母、配偶户籍所在的村(社区)“两委”中有直系亲属的,将分配至其他村(社区),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街道党工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聘用合同采取“一年一聘”的方式签订,聘用期满经街道党工委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如不能正常上岗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街道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考察(公示、体检)期间,因报考人员考察反映差不适合任职、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报考岗位人员按成绩顺延递补。
八、有关待遇
到村工作大学生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所在村(社区)“两委”一般干部标准。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所在社区“两委”一般干部同等待遇执行,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
附件下载:1.高新区到村工作大学生报名表
来源: 党群工作部

Copyright C 2009-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安徽叁肆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12049413号-3
地址: EMAIL:qlwl@foxmail.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