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4〕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原则
公益性岗位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数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设置,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共服务类基层岗位、辅助性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招聘岗位数量89个,具体详见附件1。
三、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我省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以下人员可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5.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四、城镇公益性待遇保障、岗位要求及聘用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有关规定列支,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19号)规定,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划分,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用人单位向永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公益性岗位工作要求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
五、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9日止,符合聘用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可直接与各用人单位联系报名。
六、招聘方式及公示聘用
遵循公开招聘、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原则,面试地点、面试时间、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经面试、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七、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须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一)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二)安置期满的;
(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四)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五)无故旷工连续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的;
(六)不服从安排、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七)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八)由他人冒名顶替上班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用人单位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提示:报名人员须办理失业登记,经县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失业登记咨询、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咨询电话:6529387)
附件:1.永胜县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第一批).docx
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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