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渝就发〔2023〕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公开选拔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聘用后由委党委明确具体工作岗位。
三、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具有重庆市垫江县户籍,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仍处于就业(以社保参保数据为准)、自主创业(以工商注册数据为准)状态的高校毕业生。
(二)学历及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保密意识和服务意识强;
3.服从管理,勤奋好学,吃苦耐劳;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热爱基层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人员;
4.其他不适宜本职位工作的情况。
(四)招聘方式
实行聘用制和动态管理,一年一聘,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流程按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政审、公示和聘用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住建委403办公室)(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和增减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毕业证书需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并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按规定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面试
电话通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我单位通知为准。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用普通话作答,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政审人员。
(三)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政审人选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填写政治审查表格,无异议后纳入公示。
(四)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在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六、工作安排及要求
被录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服从县住房城乡建委党委的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主动放弃。离职需提前1个月书面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将工作交接到位,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023—74606183
附件: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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