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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招录:哪些人员不得报考及退役士兵专项招录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02-10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原则上不得报考。2025年夏秋季和冬季退役士兵请关注强军网面向退役士兵专项招录文职人员公告和计划。

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考核考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在与军队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前,需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等敏感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岗位要求中共预备党员的,在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政治面貌应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的,必须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及对应专业报考。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其中高学历的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一般应当具有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且限定专业的,如考生为没有大专学历阶段的本科以上学历考生,其本科所学专业应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明确的岗位要求专业对应的接续本科专业范围以内。

(三)资格条件。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部分属于军队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的招考岗位,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基础上可先行报名,招考过程中一并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考核鉴定。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有关规定。

(五)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四级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报考专业技能五级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

(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其他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具体见招考岗位计划。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9日。

(七)优待条件。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理论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1)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

(2)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止2025年2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

(3)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情形的,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用人单位将在笔试当天通过现场核实的方式确认加分资格。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或者)发布招考公告,并公示招考岗位计划。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月10日8:00至2月14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2025年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符合优待加分条件的选择相应加分理由,同时根据岗位要求,上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选择岗位时,需逐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因个人原因填错信息、误报岗位的,责任由本人承担。此次招考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来源类别、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业技能资格、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户籍所在地和加分人员类别等内容,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学历材料。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以及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职业技能资格材料。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对应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截图,相关证书信息未入网的,需联系咨询相应证书颁发机构提供查验材料。其中具体鉴定工种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明确的鉴定工种与职业岗位对应关系把握。(3)户籍材料。有户籍所在地限制的,提交符合要求的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户口迁至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原户籍所在地为准。(4)党员材料。岗位要求中共预备党员的,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5)准驾车型材料。岗位有准驾车型要求的,提交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含副页)或“交管12123”App驾驶证电子版截图。上传证明材料为JPG图片格式,同一条件下有多项材料的,需合并为1个,文件大小控制在100Kb至1Mb之间。(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交注明工作起止时间的在岗或离职证明、注明岗位工种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资流水)。

加分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军队烈士证明书、军队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退役军人证、入伍通知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单位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等。其中,(1)报考人员为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需提供与有关军队人员关系的证明材料。(2)报考人员为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需提供军队团级以上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工作年限、单位性质、从事岗位等),以及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工资流水等。(3)报考人员为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需提供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函(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任务鉴定表等材料。

凡未在报名系统“军烈属等人员”、“参加任务情况”栏目中填报类别,或笔试当天未提交加分证明复印件的,招聘单位不予核定加分优待资格;因资格审核周期较长,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不代表考生具备申报的加分资格,实际优待加分分值以招聘单位最终核定为准,无法按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交伪造材料的,不予加分。考生不得通过互联网传输涉密材料。

(三)资格审核。时间为2月10日8:00至2月15日18:00。报考人员提交证明材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无需缴费,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2月14日18:00至2月15日18:00期间审核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审核结果请及时登录军队人才网查看,用人单位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调整情况另行通知。

(四)理论考试。2月20日8:00至2月22日9:00,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军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笔试时间为2月22日9:30至11:00,地点具体见准考证。笔试当天提交加分证明复印件,用人单位同步组织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加分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加分优待。

(五)确定入围人员。理论考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将按照理论成绩(含优待加分)由高到低,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3月1日8:00至3月2日18:00,考生登录军队人才网查询理论考试成绩。

(六)综合考核。3月上中旬,用人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其中技能实操考核占60%,综合素质面试占40%。具体安排用人单位将适时通知入围人员,请保持相关联络方式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48小时内未取得联系的,取消报考资格。

(七)体格检查。用人单位将依托规定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符合规定参加复检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其中,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体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确定预选对象。3月中旬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按照理论考试(含优待加分)占40%、综合考核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其中,综合考核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技能实操考核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用人单位将及时把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告知考生本人。

(九)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十)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并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公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十一)审批录用。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审批录用,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五、特别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和综合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用人单位设立招考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

2025年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政治工作部门。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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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文(滑动了解)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70人。

一、医院简介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始建于1972年,历经50余年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六位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民族医综合医院,是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重点中(蒙)西医结合医院,是内蒙古自治区首批蒙医中医名院,是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医院设有一院两区(总院、桥北院区、铁南院区),总建筑面积20.95万㎡。医院编制床位2000张,开放床位1770张,2024年门急诊量100.94万人次,出院患者85156人次,手术患者20857人次。

医院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重点学科——“中(蒙)西医结合临床”1个,2023年获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优势专科9个,国家中医优势培育专科1个,国家民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

医院现有职工283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392人,高级职称350人,博士学位、硕士学位874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28人。其中,国医大师、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全国中医药标准咨询专家库专家、国家及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百余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2月17日(不含)至2007年2月17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日期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2.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3.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10:00—2月20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2日24:00。报名缴费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人员比例,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2.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医院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9:00—3月14日24:00。

3.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缴费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将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笔试试卷语言文字类型见《岗位需求表》。

(3)笔试时间:2025年3月15日上午09:00-11:00

考试科目:《医学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试卷《医学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类别详见《岗位需求表》,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科目考试。

(4) 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专业知识分+民族分。

(7)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后加1.25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完成。地点笔试结束后另行公告。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3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应聘人员面试时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或达到其所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以上的,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

8.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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